深圳新聞網2026年7月7日訊(記者 葉玉燕)不少市民存在一個誤區,認為只要是二輪電動車,就無需駕駛證即可上路騎行。但事實上,部分外觀酷似普通電動車的車輛,實則屬于電動摩托車。無證駕駛、準駕不符違規上路,駕駛人或面臨扣車、罰款,甚至行政拘留的嚴厲處罰。

6月29日,龍崗交警接市民舉報,稱在南坪快速上有一輛電動車在車流中來回穿梭,行為十分危險。南坪快速屬于深圳城市快速路,全程禁止電動車駛入,該車輛涉嫌闖禁令違法,龍崗交警隨即開展調查,并上門查獲違法當事人及涉事車輛。
經查,當事人胡某翔為一名騎手,其所駕駛車輛實則為電動摩托車。交警現場核驗駕駛證信息確認,胡某翔存在駕駛與駕駛證載明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違法行為,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目前,胡某翔已被依法拘留,涉事車輛已被依法暫扣。同時,交警將對其所屬企業開展進一步深度調查。
交警部門提醒,選購電動自行車時,一定要認準新國標,務必正規上牌后再上路騎行,堅決不購買、不私自改裝車輛。私自改裝提速、更改外觀、改電池,會直接導致車輛超標,車輛屬性變為機動車,無證騎行將面臨重罰。
在已完成人、非、機“三分離”升級改造的路段,交警部門將持續加強“三分離”通行管理。請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嚴格遵守“三不準則”:不逆行、不超速、不搶道,自覺在非機動車道內規范行駛,留意路面標識、標牌,有序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