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法院消息,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更加便利群眾訴訟,提高糾紛解決效率,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于2025年7月14日全面推廣應用67類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將復雜法律文書轉化為“填空式”模板,通過要素式、勾選式的設計,讓群眾看得明白、用得方便。各級人民法院全面提升訴訟服務,廣泛邀請調解員、法律援助律師、法學專業志愿者等第三方參與引導輔導工作,做實精準指引。上線在線填寫等智能服務功能,方便當事人“掃碼填寫”、文本“一鍵轉換”,助力全面、準確表達訴求。將示范文本嵌入綜治調解、先行調解、立審執全過程,充分應用“糾紛解決方式意愿”欄目,開展“要素式調解”“要素式庭審”,促推糾紛化解駛入“多車道”“快車道”,有效縮短解紛周期。在“積極引導、自愿選擇”原則下,示范文本應用已呈常態,實現從“推薦用”向“主動選”、從“能用”向“管用”、從“我用”向“都用”的跨越式升級。2026年以來,七成以上當事人和律師立案時主動提交要素式起訴狀,較去年增加18.82個百分點,其中網上立案起訴狀示范文本首選率超75%。當事人和律師在線對示范文本作出評價64.41萬次,滿意率達90.29%,群眾司法滿意度和獲得感持續提升。
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在示范文本全面推廣應用一周年之際,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示范文本應用典型案例(第四批)。本次發布的5件典型案例,覆蓋勞動爭議、買賣合同、證券虛假陳述責任、信用卡糾紛4類民事案件及1類行政賠償案件,充分展現示范文本在便利群眾訴訟、提升立案調解質效、提高審判執行效率、促推糾紛源頭預防化解等方面的生動實踐,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是多主體協同應用,持續釋放實質解紛效能。地方法院攜手行政主管部門、律師群體、調解組織、基層治理單位等應用示范文本,為多元主體參與解紛提供標準化、規范化指引,切實提升實質解紛效能。案例一中,法律援助律師應用示范文本,實現批量勞動爭議“當日立案、高效調解、當場履行”,有效暢通勞動維權渠道,讓勞動者“安薪無憂”。案例二中,商事調解組織應用示范文本一攬子化解企業間拖欠貨款引發的買賣合同糾紛,以示范文本賦能精準高效解紛,實現雙贏多贏共贏。
二是聚焦機制融合,賦能示范訴訟和批量化解。地方法院將示范文本應用與綜治中心調解、先行調解、“總對總”多元解紛機制等深度融合,特別是將示范文本應用到類型化糾紛“示范性訴訟+批量化調解”試點工作中,以統一、規范的示范文本明晰核心要素、聚焦共性爭議,促推批量糾紛實現類案同調、高效化解。案例三中,法院充分發揮示范文本和示范性訴訟的疊加效能,實質化解泄洪倒灌引發的農田淹損系列行政爭議,實現70余萬元補償款及時兌付,依法保障73戶農民合法權益,做到案結事了人和。
三是延伸治理效能,共促“抓前端、治未病”。地方法院持續拓展示范文本應用范圍,形成從實質解紛到源頭預防的全鏈條應用模式,不僅提升糾紛化解質效,更精準服務社會治理。案例四中,法院依托示范文本一次性化解三百余件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并與證監部門建立關鍵證據資料獲取與共享機制,促推證券糾紛批量化解、源頭治理。案例五中,綜治中心將示范文本融入“金融專窗受理——行業專業調解——糾紛源頭治理”全鏈條解紛機制,通過“糾紛要素化、調解精準化、治理源頭化”,為信用卡糾紛在綜治中心“一站式”化解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