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6年7月9日訊(深圳特區報記者 張瑋瑋 實習記者 方宇)日前,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共同舉行《行政爭議聯動調處工作備忘錄》簽約儀式。三方立足交通管理領域的治理實際,圍繞“預防為主、調解優先、依法化解、協同共治”核心原則,正式搭建交通、交警領域行政爭議全鏈條協同治理體系。
此次簽約,既是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的具體行動,也是深化新時代“楓橋經驗”實踐、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舉措。同時,備忘錄的簽署將服務APEC重大活動保障,助力城市中心治理,守護民生,筑牢交通安全防線。三方表示,這既是對過往協作成果的總結固化,也是未來深化聯動、提升爭議處置質效的全新起點。
根據備忘錄,三方將構建貫穿執法全過程的分級調解模式。在作出行政決定、復議受理、案件審理乃至起訴之前,各部門將運用法治思維,在法律框架內分階段開展柔性釋法與調處工作,分層疏導群眾訴求,力爭在矛盾進入司法渠道前達成和解。同時,三方將常態化梳理分析各類糾紛案例,反向推動一線執法提質,從源頭降低行政爭議發生率,切實減輕群眾維權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