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6年7月10日訊 7月3日,深圳金融監管局披露行政處罰信息,新華人壽深圳分公司因“數據不真實”“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兩項違規,被罰款100萬元;鄧凌云、胡婷華、王修祥、朱涵4名責任人同步被追責,機構與個人共計罰款149萬元。

罰單披露后,新華保險官網迅速對該項行政處罰決定進行臨時披露,并對相關違規行為進行說明,并表示已開展了專項整改,今后還會加強風險管理,依法提升合規經營水平。
從違規時間跨度看,“數據不真實”涉及2022年12月至2025年2月個別渠道財務數據,違規周期跨越兩年以上;“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則指深圳分公司2023年5月至2024年12月期間的個別產品,跨度一年之多。
除了違規行為本身,另一個令外界關注的是4名相關責任人的身份。
罰單顯示,4名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款49萬元。其中,鄧凌云、胡婷華、王修祥都被警告并各自罰款14萬元,朱涵則被給予警告并罰款7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鄧凌云、胡婷華都是新華人壽深圳分公司的高層管理。鄧凌云先后擔任過新華人壽深圳分公司的總經理助理、工會主席、副總經理等職位;胡婷華則以新華人壽深圳分公司副總經理的身份多次出席公開活動。另外兩位相關責任人中,王修祥是新華人壽深圳分公司團體業務部主要負責人,朱涵則是深圳分公司銀行業務部負責人,四人職位也將相關違規行為的范圍縮小到了團險渠道、銀保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