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6年7月13日訊(記者 翁任瑩)近日,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駐龍崗區人民法院立案庭人民調解工作室,成功化解一起涉及中、日、泰三國的涉外不當得利糾紛,幫助當事人黃某追回錯轉的618000泰銖(約合人民幣12萬元)款項。
一年前,黃某因操作失誤,將618000泰銖轉入素不相識的莫某名下的泰國銀行賬戶。莫某承認收款,但以其長期居住在日本、處理泰國賬戶手續煩瑣為由,遲遲未予退還。黃某多次溝通無果后,向龍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該糾紛涉及中國、日本、泰國三地,跨境送達、域外證據采信及跨國執行等程序復雜。更棘手的是,黃某已向泰國警方報案,案件在當地進入調查程序,增加了協調難度。承辦法官審查認為,本案事實清楚,但若按正常訴訟推進,將耗費大量時間和成本,即便勝訴也可能面臨執行困境。為降低維權成本,在征得雙方同意后,法院依據訴調對接機制,將案件委派至駐庭人民調解工作室先行調解。
調解員接案后發現,核心障礙在于地域分隔導致溝通不暢與信任缺失。考慮到莫某身在日本,調解員摒棄傳統面對面方式,通過微信、視頻通話等線上手段建立穩定聯系。調解員逐一核對轉賬憑證等關鍵證據,并耐心傾聽莫某的真實顧慮——其泰國賬戶未開通網銀,無法遠程核實;專程回國辦理退款的差旅費由誰承擔;泰國報案程序如何了結等。
摸清癥結后,調解員一方面向莫某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其無合法依據占有該筆款項,依法應予返還,若拒不履行將面臨失信、出入境受限等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與黃某溝通,說明涉外訴訟的現實周期與執行風險,建議其在確保本金返還前提下適度讓步。黃某最終表示,只要莫某配合退款,自愿放棄利息主張并承擔合理手續費。
見時機成熟,調解員啟動“背對背”線上調解,針對莫某的顧慮逐一給出解決方案:由黃某先行與泰國銀行溝通退款流程,相關合理手續費由黃某承擔;款項退回后,黃某立即向泰國警方申請撤案。
經多輪線上協調,雙方達成協議:莫某配合銀行核實后將款項原路退回,黃某收款后限期撤案并承擔必要費用。協議簽署后,莫某依約履行退款義務,這筆輾轉一年有余的款項最終“完璧歸趙”。隨即黃某向法院申請撤訴,并同步辦結泰國警方案件撤回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