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6年7月13日訊(記者 蔣東霖)按照廣東省公安廳關于深入開展“雷霆護航”嚴打整治專項行動的工作部署,深圳公安機關全力開展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等打擊行動。近日,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持續穩定,全面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徹底收繳流散社會面的各類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仿真槍、弩、管制刀具等物品,依法嚴厲打擊涉槍涉爆涉弩涉管制刀具違法犯罪活動,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東省公安廳聯合發布了《關于依法收繳非法槍爆等物品 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的通告》(下稱“通告”)。
根據《通告》要求,任何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持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仿真槍、弩、管制刀具等物品的行為都是違法犯罪,敦促有關人員主動上交非法槍爆物品,爭取寬大處理。深圳公安將始終保持對涉槍爆違法犯罪的高壓嚴打態勢,全面排查消除槍爆風險隱患,全力營造平安祥和、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通告》中所指的槍支包括哪些?
槍支包括軍用槍、獵槍、射擊運動槍、麻醉注射槍、氣槍、彩彈槍、火藥槍、電磁槍等各類制式槍支、非制式槍支及槍支零部件。彈藥包括以上各類槍支使用的制式、非制式彈丸、彈片。弩是指以機械外力助推箭的發射裝置。
二、《通告》中所指的爆炸物品包括哪些?
爆炸物品包括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震源彈、黑火藥、煙火藥、手榴彈、地雷等各類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險化學品。
三、《通告》中所指的管制刀具包括哪些?
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等。
四、《通告》中哪些行為不能碰?
(一)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
(二)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
(三)盜竊、搶劫、搶奪、走私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
(四)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通過互聯網等渠道違法違規制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的信息;
(六)制造、銷售仿真槍;
(七)違規制造、銷售、販賣、寄遞管制刀具;
(八)使用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仿真槍、弩、管制刀具等從事非法娛樂游藝活動。
五、已經違反上述行為怎么辦?
必須立即停止違法犯罪行為并投案自首,將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仿真槍上交當地公安機關。
六、上交時間節點是何時?
2026年9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動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構成犯罪的,可依法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從輕、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不立即停止違法犯罪行為、逾期不投案自首、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從嚴懲處。
七、如果檢舉、揭發他人涉槍涉爆涉弩涉管制刀具等違法犯罪行為是否能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犯罪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涉槍涉爆涉弩涉管制刀具等違法犯罪行為且經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檢舉、揭發他人涉槍涉爆涉弩涉管制刀具等違法犯罪行為且經查證屬實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依法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八、發現涉槍爆違法行為如何舉報?是否有獎勵?
市民可撥打110報警電話,也可直接到就近派出所進行舉報。公安機關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仿真槍、弩、管制刀具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動員、規勸在逃人員投案自首。公安機關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和安全。
凡舉報有功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窩藏、包庇涉槍涉爆涉弩涉管制刀具等違法犯罪人員,幫助違法犯罪人員毀滅、偽造證據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